根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三十條和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,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每年應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。經查,祁東縣陽光幼兒園等18家社會組織已連續兩年未參加年度檢查,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有關規定,我局于2021年10月22日向祁東縣陽光幼兒園等18家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發出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。我局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接到祁東縣陽光幼兒園等18個社會組織的陳述、申辯及要求聽證的申請。依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和《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依法對祁東縣陽光幼兒園等18家社會組織予以撤銷登記。自公告之日起,以下被撤銷的社會組織不得再以原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,其法人登記證書正、副本、印章一律作廢。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60日,視為送達。
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,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祁東縣人民政府或祁東縣民政局申請行政復議。如果不申請行政復議,期滿后視為放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。
地址:祁東縣民政局319辦公室(祁東縣永昌大道102號)
電話:0734-6277993
祁東縣民政局
2021年11月5日
附:
被撤銷登記行政處罰的社會組織名單
一、社會團體(9個)
1.祁東縣登山運動協會
2.祁東縣電子商務協會
3.祁東縣富田種養技術協會
4.祁東縣建筑業協會
5.祁東縣棋牌協會
6.祁東縣蔬菜行業協會
7.祁東縣添樂文藝舞蹈協會
8.祁東縣鄉村醫生協會
9.祁東縣有機羊高新技術生態養殖專業協會
二、民辦非企業單位(9個)
1.祁東富軍綜合醫院
2.祁東縣迪尼幼兒園
3.祁東縣洪橋鎮迪斯尼幼兒園
4.祁東縣鴻程職業技能培訓學校
5.祁東縣魔耳國際英語培訓學校
6.祁東縣忘憂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
7.祁東縣陽光幼兒園
8.祁東縣玉博小學
9.祁東縣喜羊羊才藝青少年宮
來源:祁東縣融媒體中心
編輯:祁小容